《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10月10日起施行

  长沙也有了市长质量奖!10月9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决定每3年评定一次市长质量奖,每届获奖企业或组织为5个,每家企业或组织奖励50万元;每届获奖个人为2人,每人奖励5万元。《办法》自10月10日起施行。

  长沙为何要设市长质量奖?申报者需具备什么条件?如何申报评审?如何监督管理?奖项的设立会对全市质量水平提升带来什么影响?10月9日,长沙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质监局局长张庆和对《办法》出台的背景、意义和内容等进行了权威解读。

  为何要设

  设置最高质量荣誉

  推进质量强市建设

  铜官窑的精良瓷器,沙坪镇的秀美湘绣,璀璨多彩的浏阳烟花,闻名中外的工程机械……近年来,随着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质量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在产品和服务领域,长沙涌现出一批标准领先、质量一流的企业。

  “目前,长沙已有中联重科、三一重工两家企业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2017年评选的第五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长沙获奖企业占据了半壁江山。”张庆和说。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上作出“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建设”的战略部署,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强标准和品牌建设”。合力建设质量长沙,全民共享质量发展成果,让“品立长沙、质优天下”的城市质量精神成为长沙发展的动力,成为全市企业的发展共识。

  “作为推进质量强市的重要举措,市长质量奖可谓应运而生,是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张庆和表示,该奖项的设立,有利于鼓励引导企业(组织)提升质量、优化管理、创新技术、引领标准、追求卓越,坚定地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有利于质量强市工作的深化发展,进一步带动长沙转型创新发展,促进经济质量持续提升;有利于在全市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

  如何申报

  企业经营超5年,个人从事质量工作超10年

  6月29日在长召开的第五届湖南省省长质量奖颁奖暨全省质量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透露,长沙将设立市长质量奖,推动全市整体产业链向更高端层次迈进。经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今起正式颁布施行。

  《办法》明确,市长质量奖每3年评定一次,每届市长质量奖获奖企业或组织为5个,个人为2人,达不到奖励条件的奖项可以空缺,已获得国家、省长质量奖的不重复奖励。

  申报市长质量奖需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张庆和介绍,奖励对象主要包括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领域表现突出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对获得市长质量奖荣誉称号的企业或组织,市人民政府将给予每家50万元奖励,个人给予每人5万元奖励,并颁发奖牌和证书。

  其中,申报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或组织,需依法在长沙市本级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从事合法生产经营5年以上,已经导入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且质量管理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和社会声誉,近3年未发生较大以上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尤其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能力强、质量管理水平先进、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成长性较强的中小企业申报市长质量奖。

  申报长沙市市长质量奖的个人,应长期从事质量管理理论研究、质量管理实践或基层质量工作实践,从事涉及质量工作10年以上,榜样作用强,社会影响突出。

  如何监管

  监察部门对评审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办法》规定,市长质量奖的评定工作程序主要包括对申报企业或组织、个人的资格审核,提交材料评审,专家现场评审,评定委员会审议,社会公示,市长审批等环节流程,评审主要依据为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79《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

  根据《办法》,市监察部门对市长质量奖评审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对推荐和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机构和个人,有权取消其推荐和评审资格,并提请有关部门或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市长质量奖荣誉的企业、组织、个人,由评委会办公室核实后,提交评委会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提请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收回奖牌(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予以公告。

  《办法》规定,获奖企业、组织、个人如有发生较大以上质量、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卫生等事故,发生消费者重大投诉,或建设工程发生严重质量事故,产品、服务、工程质量问题被国外通报或索赔,被人民法院或政府职能部门判定存在欺诈消费者行为,发生重大偷漏税、抗税、骗税事件,发生重大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出现严重经营性亏损等情形的,将由评委会办公室提请评委会报市人民政府撤销其市长质量奖奖项,收回证书、奖牌,追缴奖金,并予以公告。

  “市长质量奖证书有效期为3年。在有效期内,获奖企业对外宣传时应注明获奖年度,但不得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注获奖称号。”张庆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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